第374章 法庭陈述:她不是知道错了,是知道自己要死了!(2 / 4)

,我们受到的伤害也应该让他们知道是什么结果,是什么感觉!”

通过这一点来看,黄雪梅想要求得谅解,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。

审判台席位上。

孙正平作为审判长,在听到万向东提出的要求后,看向了家属席位。

“被告人委托律师提出了谅解的请求,受害人家属是否同意谅解?”

“同意谅解庭审暂时进行休庭,不同意谅解继续庭审。”

“审判长,我们不同意!”

朱芸的母亲开口,并且目光看向了被告人席位,情绪激动。

“我们不谅解,也绝对不会同意谅解,我们就是要让投毒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!”

“这就是我们的想法,我女儿现在正躺在病床上,医生说还有很大可能性醒不过来!”

“我们凭什么谅解他们?”

“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受到惩罚!”

“不管法院怎么判,我们都不谅解!”

听到朱芸母亲激烈的陈述,孙正平微微点头。

“好的受害人家属,法院已经听取了你方的意见。”

随后又驳回了万向东申请谅解的请求。

“受害人家属不同谅解。”

“那么庭审继续吧。”

法槌敲响?

万向东心里长叹口气,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。

只听审判台席位上,孙正平继续开口:

“目前庭审的情况都已经非常的清晰。”

“黄雪梅在庭审上已经将所有详细经过进行了陈述。”

“证据确凿,事实清晰。”

“对黄雪梅投毒一案,目前做出的总结是,黄雪梅在客观的事实上,在相应的行为上,有着故意性。”

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残疾或死亡,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无期徒刑,死缓或死刑。”

“目前对于黄雪梅犯罪事实各方已无异议。”

“下面进行法庭陈述。”

孙正平的话直接挑明了,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残疾,这一点是已经判定清楚的,是具有事实依据的。

并不是反驳就能消除这种客观事实依据。

法庭陈述是利用一些客观的事实。

例如说未成年或者是精神上有疾病,再或者是其他的主观行为。

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减免处罚或减轻处罚。

这是庭审上各方都非常清楚的一点,所以对于审判长要求直接进行法庭陈述。

各方心里面都清楚,这是关于刑期的最后确认。

首先是检方。

听到要求进行法庭陈述,陈乐深吸了口气。

这个案子进行了法庭陈述,可以说非常的不容易。

从一开始他就接手了这个案子,到经历了一次延期庭审,以及现在的黄雪梅认罪认罚。

每一步都非常的困难。

陈述完相关情况,这个案子他总算可以松口气了。

对于法庭陈述,陈乐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客观。

“检方法庭陈述如下:”

“对于黄雪梅投毒其室友朱芸一案,检方认为在本次庭审当中,犯罪事实清楚。”

“在一开始的时候,黄雪梅并没有认罪认罚,态度相对来说比较强硬,干扰正常的司法流程。”

“根据刑法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定来讲,黄雪梅所涉及到的罪行情节严重,”

“基于以上,我方认为应当对黄雪梅进行从重判处。”

“我方坚持推荐刑期:死缓。”

“审判长,我方陈述完毕。”

陈乐最终的推荐还是倾向于死缓。

在听到陈乐的法庭陈述后,万向东微微皱眉,开始了自己的法庭陈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