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1章 处决贪官(2 / 3)

阴沉。

这群蛀虫,竟然贪渎了这么多银子!国家焉有不亡之理?

开国之初,朱元璋掷下严令,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者,一律枭首示众,并处以剥皮楦草之刑。府州县衙左侧的土地庙就是剥贪官皮的刑场,也叫皮草庙。官衙的公座两旁各挂一个塞满稻草的贪官人皮袋,以示震慑。

虽然铁血惩,但是贪官丝毫不惧,掌钱谷者盗钱谷,掌刑名者卖刑名,朝杀暮犯,绵绵不绝,连朱元璋也徒唤奈何。

到了嘉靖时期,贪腐己经成了无药可治的绝症,宗藩、边军、文官、督抚、地方官、太监,只要有机会人人都是往死里捞钱。

明朝正七品知县的俸禄在洪武年间是每年九十石大米,每月七石五斗,大约相当于江南四十至五亩田的产出,随米价的不同,大约在一百两白银至一百二十两白银之间。

知县都是进士出身,十年寒窗一朝登科,然后千里做官,按说这点收入并不算高。

但这仅仅是俸禄银,真正的收入是"常例银",常例银一般不被视为贪污,或者说是默许了的合法贪污。

常例银名目繁多,包括但不限于:夏秋粮长银、折色粮银、农桑绢银、盐粮长银、夏样绢、农桑样捐、盐引钱、漆钱、起送农民罚纸钱,收各项钱粮抽成钱……

知县是1000两,县丞是800两,主簿是500两。

一两银子约等于800——1200RMB,这就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。

每年拿这么多钱,一家老小可以过得很滋润了,却还要往死里贪,这是有多招人恨啊!

常洛怒问道:"依《大明律》,这些贪官该如何处置?"

面对太子的质问,张问达答道:"依律当斩。"

"不是剥皮楦草吗?"

"那是二百年前的事了。"

常洛眉头紧皱,"那就先抄家,后问斩!"

"全杀吗?"

以这些人贪污的数额之大,每人杀一百次都算便宜了,常洛斩钉截铁说道:

"杀无赦!"

二百年来都没有这样大开杀戒了,张问达、周延儒、侯恂俱是头皮发麻。

万历四十八年七月十四日,近千名贪官污吏披枷带锁,用麻绳连成长长的一串,先游街,沿途聚集了成千上万百姓,纷纷扔石子,扔大粪,扔烂菜帮子。

这些人被押到了刑场,披散着头发发,赤裸着上身,浑身上下,污秽不堪,前胸后背是密密麻麻的鞭子抽过后留下的血印,木然站着,活像待宰的羔羊。

炙热的太阳光将地面烤得发烫,刽子手们手中的大刀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。

"时辰到!"

"验明正身!"

"行刑!"

一只只令牌掷到了地上。

刽子手听到命令,手起刀落间一颗颗人头滚落地面,鲜血染红了土地,刀口砍卷了就换一把刀接着砍。

先杀的是矿监和税监,再杀贪官,红刀子举起,白刀子落下。

成千上万的百姓们将刑场围得水泄不通,目睹这惨烈的场景纷纷拍手称快。

贪官污吏的惨叫声响彻天际,围观的百姓们无不大呼过瘾。

常洛站在城楼上,静静地看着这一切。

他的眼神坚定而冷酷,仿佛在向天下宣告,绝不容忍贪官污吏的存在。

张问达走到常洛身边,低声道:“殿下,此次行动虽大快人心,但恐怕会引起一些官员的不满......”

常洛冷笑一声:“不满?他们若是清廉为官,何惧之有?我大明若要长治久安,就必须严惩贪官污吏!好好的老百姓,就是他们逼反的!”

近三千万两赃银解入了国